最近,网上沸沸扬扬的有关韩红慈善基金会的讯息屡屡刷屏,作为有着十数年媒体从业经历、一个月中国红基金募捐专员经历的笔者,在这里想就募捐、公益和行善以及赚钱有关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观点。
长期以来,人们把做公益等同于无私奉献,并且对慈善公益事业从业者都有着较高的道德评判,总之就是只能行善,不能赚钱。
殊不知、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做公益,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做公益的人也是要养家糊口的。所以,做公益的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回报。但是,善意可存续,牟利有底线,君子爱财、必须取之有道!
十多年前,笔者从媒体进入慈善公益行业——加盟中国红基会下属慈善合作项目(现已终止运作)的团队,从事募捐工作——应聘时,合作项目负责人误导我说月薪过万。上岗后试用期月薪一千五、其余就是募捐提成,按1%发放。募捐一百万提成一万——当时负责人力推、也只中意百万捐款项目,对其他几十万,几万捐款不感兴趣。此项目在汶川地震前设立、推行购物即慈善概念,企业比较看好,每销售一个彩电、冰箱和微波炉等,加盟企业便捐款一点钱到红基会、直至一百万元。消费者购买此类标志产品,不另掏一分钱就算做慈善。在汶川地震前已经募得上千万善款。
我是在汶川地震后加盟的,此时正值项目募捐低估时期,因为汶川地震把企业慈善基金都耗光了——我带项目负责人拜访佳能集团——多年前笔者在媒体供职时采访过佳能集团亚太区副总裁兼中国公司总裁。这次采访佳能集团表示参与购物即慈善百万捐款挺有兴趣,但汶川地震捐款已经把企业慈善基金份额用完,所以,只能下一年度考虑加盟……
我在该项目上班一个月时,正逢中秋节。项目负责人准备了20多盒月饼打算赠送北京各大媒体公益慈善领域的跑口记者——可作为员工的我们却一个月饼都不发放。于是,笔者在办公室公开对此提出异议——结果有人打小报告给负责人,之后让我走路。
当时,该项目除两个创始人负责人之外,只有我和一个小姑娘新员工,还有一个身怀三甲的老员工,都被拖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知道老板怎么获悉我吐槽的……
当年年底,当时与我几乎同时加盟该项目的小姑娘联系我,要跟该项目承办企业打劳动合同官司——我才得知她居然还没签合同、后来他们和解了。
实际上,中国红基会所有慈善项目,包括壹基金、俨然天使等等,都是社会人士企业跟红基会合作的项目——只要你先捐款50万给中国红基会证明你有募捐能力,就可以跟红基会合作成立慈善基金,合作项目获得授权以中国红基会名义对外展业、募集捐款,但资金必须全部打入中国红基会账户,之后双方按5%提取的管理费。
意外,韩红基金会才提取2.86%管理费
不过,从那以后,我对从事中国红基会等所谓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人彻底祛魅——所谓公益都是噱头,就是赚钱而已——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合规守法,做慈善赚钱也是应该的。
不过,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才提取2.86%的管理费而不是10%的费率确实令我意外,从这可以看出,韩红基金会靠提取管理费赚钱基本不可能——加上头几年中国红基会宣布不再收取管理费,说明中国慈善事业的进步。
由于在大众认知中,募捐、公益、行善始终与无私奉献、无偿付出绑定,而赚钱、盈利则常被视作公益的“对立面”。当现实中发现慈善基金从业人员收入超过一定程度时,人们便不予认可。
这里以韩红慈善基金会为例,两位负责人年薪60万,普通员工年薪15万多,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认为过高。但实际上,在笔者看来负责人薪酬并非过高、相反,员工薪酬反而偏低。
要知道,2025年,韩红慈善基金会募捐总额达到7个多亿,80多人都运作团队人均募捐小一千万。如果按照过去国家规定、并且现在依然实行的话:慈善基金会可以从获得的捐款中提取10%管理费,但笔者直到昨天才知道,韩红爱心慈善基金的管理费仅仅提取2.86%、两千万左右,他们的薪酬占比过半。从理论上讲,管理费就是用于基金运作开支的,而员工薪酬是运作开支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事项。
还有一个细节,韩红基金团队86人,无一列外人人具有社保保障,全员社保、医保等等——比较我之间加盟的慈善基金会连上班几个月、身怀三甲的员工都拖着不给社保,同样是慈善基金创始人,韩红跟我前慈善基金老板完全云泥之别、节操高下分明。
与此同时,韩红慈善基金会采购的一两万一台的办公电脑等物资经费如果是从管理费中支持而不是从97%的慈善款中开支,从法理上不违规。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公众对韩红慈善基金会的聚焦质疑存在方向问题——最根本的是去除管理费之外的慈善基金的真实、合理用途。
质疑是必须的,这是公众的权力
比如下图中对韩红慈善基金的使用方式就存在质疑,笔者认为这才是正确的方向:
从10%的管理费到2.86%再到免收管理费
现实中,公益事业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合理的资金支撑,纯粹的无偿行善难以实现规模化、常态化发展。厘清四者的核心定义、内在关联与合规边界,既能守护善意的纯粹性,也能让公益行业摆脱“只能无偿、不能盈利”的认知桎梏,杜绝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的乱象。
2009年,时任某杂志记者的本人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邓国胜进行过相关参访。他指出,中国内地慈善组织收取捐款的管理费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在国外,由于慈善组织的运作存在成本,项目管理也需要成本,而且劝募也需要成本,所以,一个慈善组织每年募集的资金中,将近20%用于管理费。在内地,根据中国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的行政开支比例不超过上年度收入的10%,所以,很多慈善基金会提取的管理费大约为10%。
不过,邓国胜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募款规模越大的慈善机构,其管理费的比例应该越低;有政府财政资助的基金会其管理费比例也应该更低,甚至为零。”
但是,邓国胜强调,“(中国内地)不少基金会不论募款多少,不论是否有财政资助,其提取的管理费比例都在10%。这是不对的。”
邓国胜指出,中国公益组织的数量虽然增长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例如,美国基金会数量在7万多家,而中国仅1597家。美国不少基金会的资产规模超过10亿美元,甚至数百亿美元,而中国基金会规模都偏小。非公募基金会最大的也不过2亿元人民币。有鉴于此,在提取管理费比例上就不应该等量齐观。
但韩红基金会就没有等量齐观,而是在募集的捐款中占很小的比列,远低于国家10%的规定。
现实中,很多人容易将募捐、公益、行善混为一谈,同时片面割裂公益与赚钱的关系,实则四者有着清晰的本质区别与定位。
行善是本心与行为,是最基础、最纯粹的善意实践。它是个体或组织出于同理心、社会责任感做出的利他行为,小到随手帮扶弱者、无偿捐赠物资,大到长期投身帮扶事业,核心特质是自愿、无偿、利他,不追求任何金钱回报,是公益事业的精神内核。行善没有门槛、无需载体,是普通人最易践行的善意方式。
公益是体系与事业,是规模化、规范化的行善集合。相较于零散的个人行善,公益是有组织、有目标、可持续的社会公共事业,聚焦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帮扶、公共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补充等社会问题。公益的核心宗旨仍是利他,但它不再是单一的个人行为,而是需要团队运营、物资调配、项目落地的系统化工作,具备专业化、制度化的特点。
募捐是资金与资源的筹集手段,是公益事业的重要支撑渠道。募捐包含公开募捐、定向募捐等形式,核心是面向社会大众或特定群体筹集资金、物资、服务资源,目的是为公益项目落地、行善行为规模化提供物资保障。募捐本身不是目的,只是公益落地的工具,合法合规的募捐全程公开透明,资金流向、使用用途可追溯,完全服务于公共利益。
赚钱是价值回报与商业逻辑,核心是通过劳动、服务、运营获取经济收益。赚钱本身无善恶,关键在于场景与边界。公益场景中的“赚钱”,绝非一定要、或一定会侵占公益款项、透支善意牟利,只要通过合规的商业运营、专业服务回报,实现公益组织的自我造血、可持续发展,与纯粹的商业盈利有着本质区别。
脑补一下我前面说到的给北京20多家媒体记者赠送的中秋月饼,这摄影器材和阵容架势,不知道她们是做慈善的,还以为是在……
善意需要补血,公益需要良性盈利
大众最大的认知误区,是认为“公益行善必须完全无偿,赚钱就是作恶”。事实上,完全依靠无偿捐赠、志愿者无偿付出的公益模式,注定脆弱且短暂。任何公益项目的落地,都需要场地、人员、运营、物流、管理等成本,合理的“赚钱”造血,是公益事业长久存续的必要条件。
因此,合法合规的公益盈利模式,核心是取之于公益、用之于公益。一方面,正规公益组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项目孵化、合规公益产品服务等方式获取收益,这些收益不分配给个人,全部用于公益项目拓展、困难群体帮扶、团队专业能力提升。另一方面,专业的公益从业者、项目运营人员通过付出专业劳动获取合理薪资报酬,这不是“赚公益的钱”,而是劳动所得,是保障公益团队稳定、提升公益服务质量的基础。
从逻辑上来说,个人零散行善可以纯粹无偿,但规模化公益必然需要成本支撑。募捐筹集的善款是公益的外部输血,合规运营产生的收益是公益的自我造血,二者相辅相成,能让有限的善意资源发挥更大价值。
比如乡村助学公益组织,通过合规运营文创产品、开展公益培训获取微薄收益,补充助学资金缺口,持续帮扶更多偏远地区学生,这种“赚钱”是对行善、公益的赋能,而非消耗。
当然,一切都应该纳入公众的监督,包括对韩红慈善基金也可以质疑:
警惕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
部分个人与机构混淆公益与商业的边界,将募捐、公益、行善当作赚钱的工具,透支社会善意,扰乱公益行业秩序,也是大众抵触“公益赚钱”的核心原因。
常见的违规牟利乱象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虚假募捐、诈捐牟利,个人或无资质机构虚构困难场景、公益项目,通过网络募捐骗取公众善款,所有筹款全部流入个人腰包,完全未用于公益帮扶,是纯粹的恶意牟利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第二类是挪用善款、中饱私囊,部分正规公益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监管漏洞,截留、挪用募捐善款,将公益资金转化为个人收益,违背公益初心。
第三类是过度商业化、借公益敛财,部分机构打着公益行善的旗号开展商业活动,变相抬高产品价格、收取高额费用,利用公众的善意心理赚取暴利,看似依托公益,实则纯粹逐利,未产生任何公共帮扶价值。
这类乱象的核心问题,是彻底颠倒了四者的逻辑关系:将“募捐工具化、公益商业化、行善套路化”,让善意成为牟利的跳板,完全背离了公益利他的核心宗旨。
守住善意本心,规范盈利边界
想要让募捐、公益、行善与赚钱和谐共存,核心是守住两条核心底线,区分“良性造血”与“恶意牟利”。
公益的核心收益必须归属于公共利益。所有通过公益项目、公益运营产生的收益,以及募捐筹集的所有资金物资,最终用途必须是帮扶弱势群体、落地公共公益项目,不得用于个人分红、私人牟利。任何以公益为外壳,最终收益归个人所有的行为,都是违规作恶。
劳动报酬与牟利敛财需严格区分。公益从业者、运营团队获取合理、市场化的劳动薪资,是合规且合理的;但通过虚假宣传、截留善款、恶意炒作公益事件赚取超额利润,就是突破底线的牟利行为。善意不排斥辛苦付出的回报,但绝不容忍贪婪的掠夺。
募捐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开募捐需具备法定资质,所有筹款明细、使用流向、项目成果需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杜绝借募捐赚钱的乱象。
总之,行善是初心,公益是载体,募捐是手段,合理造血是保障。真正的公益,从不拒绝可持续的赚钱模式,拒绝的是借善意之名的贪婪牟利。我们既要守护每一份无偿行善的纯粹,也要接纳公益行业合规的自我造血模式,让善意不再仅凭一腔热血支撑,让公益能够长久、稳定地温暖更多人,这才是募捐、公益、行善最良性的发展姿态。
笔者早年在媒体采写的的中国慈善捐款调查:https://zhuanlan.zhihu.com/p/648811323